煙囪爆破拆除施工需要制定詳細的施工流程,以確保煙囪爆破拆除施工安全進行。下面是源高建筑防腐公司在煙囪爆破拆除施中的基本施工規范,僅供參考。 一、發布煙囪爆破拆除施工公告 1、公安局(或廳)對拆除爆破設計審查同意后,甲乙雙方應聯合在作業地段張貼施工公告. 2、施工公告內容應包括:工程項目名稱,工程設計單位,施工單位及協作單位,工程負責人,作業期限等. 3、在當地公安部門和政府的協助下,爆破前數天向爆區附近單位和居民發布爆破公告.公告內容應包括:爆破地點,爆破次數,每次起爆時間,警戒范圍,警戒標志,各種信號及其意義,以及發出信號的方式,時間,安全措施等有關注意事項. 二、施工現場清理與準備 1、爆破作業前,應對施工現場和其他項目進行清理,完成與爆破作業無關的拆除工作;合理安排鉆孔作業機具的位置,準備現場藥包臨時放置與制作場所. 2、在爆破作業地段,必須設置明確的工作范圍標志,并安排警戒人員.在鄰近交通要道和人行通道的方位或地段設置防護屏障. 3、進入爆破作業現場的工作人員,要佩戴胸標或臂標;爆破員應隨身攜帶《爆破作業證》. 4、施工作業期間,嚴禁與爆破作業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. 三、施工及驗收 1、爆破鉆孔施工,應嚴格按拆除爆破設計進行.遇有與設計不相符合的,要在現場標明,并及時報告爆破工作領導人. 2、鉆孔和裝藥作業不得同時進行. 3、裝藥前,現場工程技術人員應對炮孔逐個進行檢查驗收,并編號登記.標明地段(位置)數目,尺寸,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炮孔要特殊說明,由設計人員處理. 4、拆除爆破設計人員,應參與檢查驗收施工質量. 5、裝藥及起爆網路 a、制作藥包,必須在選定的安全場所進行.每個藥包應嚴格按爆破設計要求準確稱量,并按藥包重量,雷管段別,藥包個數分類編組放置.由專人負責登記,嚴格領取手續. b、裝藥現場嚴禁煙火.裝藥過程,應設專人監督檢查. c、 需要防水的藥包,應在藥包加工制作時進行防水處理或采用防水炸藥. d、 裝藥人員,應嚴格按爆破設計藥量裝藥,用木質炮棍和準備好的炮泥填塞.注意填塞質量.嚴禁使用鐵釬裝填. e、應由專人負責各區段和其間的爆破網路連接,并檢查連接后的網路參數 f、嚴格按爆破設計進行防護及覆蓋,確保個別飛石控制在設計的安全范圍內.防護及覆蓋工作完成后,必須重新檢查起爆網路,核準無誤后才能接入起爆裝置. 四、起爆前的組織 1、組織指揮系統 a、拆除爆破工程,應設現場指揮部.組織指揮系統,應適應拆除建(構)筑物工程規模,環境條件的復雜程度和爆破作業程序的要求.要嚴格按設計與施工組織計劃進行,確保工程安全. b、指揮部應根據工程級別和施工情況,設置爆破技術,安全警戒,人員撤離,安全監測和搶險救護等職能組.職能組的設置及其職責范圍由指揮長確定.各職能組,應在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. 2、裝藥時的警戒 a、裝藥時的警戒范圍,應由指揮部根據設計與環境特點確定. b、開始進行裝藥作業時,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爆破現場,并在拆除建(構)筑物周圍設置警戒標志. 3、警戒范圍與方法 a、在爆破危險區邊界,應設立明顯的警戒標志. b、 在所有進入爆區的通道和危險區入口處,都必須用人員警戒,警戒人員應持有警戒旗,警笛或便攜式擴音器. c、 警戒范圍,應根據拆除建(構)筑物特點,防護要求與環境復雜程度等因素,由設計確定. d、爆破設計,必須提供警戒范圍平面圖.圖上應標明危險范圍,設置警戒地點和警戒標志的位置,并按設計要求進行實際勘察,進一步核定警戒點和警戒標志的位置,保證能夠封閉一切通道. e、警戒人員至少應在起爆前半小時到指定地點上崗,按計劃斷絕各通往或經過爆破點的通路,直至發出解除警戒信號后,方準離開警戒崗位.執行警戒任務的人員,不準在崗位上做其他事情. f、爆破后如發現盲炮或有不穩定結構存在時,在未進行處理前,應在現場設立警戒和危險標志.
4、通訊聯絡 a、在爆破施工期間,指揮部應與爆破施工現場,起爆站,各警戒點建立通訊聯絡. b、由指揮長決定通訊聯絡制度與聯絡方法,按程序進行互相呼叫. c、通訊聯絡可配備有線電話或便攜式對講機. 5、撤離 a、 處于爆破危險范圍以內的人員,必須按指揮部的撤離計劃,在起爆前撤至安全地點. b、撤離工作,應在指揮長領導下由人員撤離組具體負責.在交通繁華的鬧市區進行拆除爆破時,應由當地公安干警或保安人員予以配合. c、撤離人員應分片負責,各自將負責地段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.各警戒人員,應及時向指揮長報告警戒工作情況. d、負責人員撤離的人員,在完成撤離任務后,必須及時向指揮長報告.指揮長在確認人員已全部撤離危險區域,方準發布起爆命令. e、人員撤離后,在未發出解除警戒信號前,任何人不準再進入爆破警戒區. 五、起爆 1、起爆方法 a、拆除爆破,應使用電雷管或導爆管起爆,嚴禁采用導火索起爆法起爆. b、拆除爆破,應用電爆網路或復式導爆管起爆網路. c、采用電雷管起爆時,必須對爆區內的雜散電流和射頻電的強度進行檢測.若電流強度超過安全允許值時,禁止采用普通電雷管起爆. 2、 起爆站 a、重要建(構)筑物的拆除爆破,必須設立起爆站. b、 電力起爆站必需配備: c、專用動力電源,照明電源或起爆器.電源的容量,必須滿足爆破網路中各個電雷管所需的準爆電流值. d、專供爆破網路檢測用的儀表. e、裝在專用起爆箱內的起爆開關. f、電工工具和警報裝置. g、起爆站應設在安全地點,并具有避炮作用. 3、起爆電源 a、起爆電源的容量,必須滿足爆破網路的要求. b、采用起爆器起爆時,起爆前應對起爆器的功能進行檢查,以確保起爆的可靠. 4、起爆負責人 起爆負責人在指揮長的領導下,全面負責起爆工作.其具體職責是: a. 負責監督,檢查爆破員鋪設的爆破網路的質量; b. 負責爆破網路總電阻的檢測,校核和修正工作; c. 保管起爆開關箱和起爆器的鑰匙,不準交給他人; d. 有權制止無關人員進入站內; e. 負責檢查起爆前的各項準備工作. 5、告知和信號 a、起爆前三天,應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,并以文字方式告知爆區附的全體居民,使他們知道起爆時間,警戒范圍,警戒標志和聲響信號的意義以及發出信號的方法和時間.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和設備搬遷. b、爆破時必須同時發出聲響信號和視覺信號,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. 第一次信號——預告信號.所有與爆破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危險區以外,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點.在危險區入口處應設立崗哨. 第二次信號——起爆信號.確認人員和設備全部撤離危險區,具備安全起爆條件時,方準發出起爆信號.根據起爆信號,準許起爆. 第三次信號——解除警戒信號.經檢查人員檢查確認安全后,方準發出解除警戒信號.在未發出解除警戒信號之前,負責警戒的人員應堅守崗位,除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的檢查人員外,不準任何人進入危險區內. 6、起爆 a、指揮長檢查起爆前的各項工作并確認符合要求后,方準下達起爆指令. b、起爆口令,宜采用倒數計數法. 六、爆后檢查 1、安全檢查及處理 a、爆后必須等待建(構)筑物倒塌穩定之后,檢查人員方準進入現場檢查. b、發現尚未塌落穩定的局部地方時,爆破負責人應立即劃定安全范圍,派專人看守,無關人員不得接近. c、發現盲炮或尚未塌落穩定部分,應立即制定處理方案,并派專人進行處理. d、檢查中發現有殘余爆破器材時,應在以后的清除爆查過程中,由專人負責尋找和處理. 2、盲炮處理. a、嚴禁從盲炮中拉出電雷管腳線或導爆管. b、處理盲炮時,應采取措施,消除由于爆破條件變化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.在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區域后,方可按常規起爆要求進行第二次起爆. c、從盲炮中收集的未爆炸藥和殘留雷管,應在指揮長同意后,及時處理銷毀.將每個盲炮的位置,藥量及當時的狀況逐一記錄,經指揮長簽字后存檔,并向公安局備案. 3警戒解除 a、爆破負責人應在爆后進入現場檢查,確認安全后向指揮長提出正式報告,并在報告記錄上簽字. b、指揮長收到報告并確認安全后,方可下達解除煙囪爆破拆除警戒令。 |